为规范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工作,促进广西企业征信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广西实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制定了《广西区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操作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xnnzxgl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58号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邮编:53002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企业备案征求意见”字样。 3.将意见传真至:0771-553316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 附:广西区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操作细则.doc 附件1:广西区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申请资料.doc 附件2:广西区企业征信机构变更备案申请表.wps 附件3:广西区企业征信机构备案注销申请表.wps 附件4:广西区企业征信机构分支机构撤销信息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