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迅速行动,积极推动政策落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西贺州、桂林、玉林、崇左、来宾和梧州共6个地市的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成功落地,农发行广西区分行、国开行广西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农业银行广西分行为项目累计提供授信15.52亿元,发放贷款3.66亿元,预计收购存量商品房4609套,改建后可为广西提供3363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和1246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成为全国首批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省份。
一、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保障。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与住建部门建立工作沟通机制,配合地方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保障性住房公开配售和租赁管理办法、收购管理办法和资金监管细则,为收购工作提供前置制度保障。如人民银行贺州市分行配合地方政府迅速制定并出台了当地收购存量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配租相关政策,针对收购过程中操作难等问题给出明确政策指引,推动广西首个收购项目成功落地。
二、形成多方联动,争取有利定价。人民银行广西区各市分行加强与地方政府、银行、企业沟通交流,找准收购项目,协调平衡各方合理诉求,争取有利定价,实现“项目愿售,企业愿收,银行愿贷,居民愿买”。如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联合地方政府对收购项目进行摸底分析,抓准项目急需资金回款的诉求,积极推动银行与企业对接,撮合收购双方协商达成合理收购价,并确定项目后期配售价远低于同区域商品房销售均价。
三、全程跟踪指导,推进贷款投放。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保持按周调度全区工作进展,对重点推进收购项目实行全流程跟踪,并先后前往贺州、桂林和玉林等地市调研掌握一手情况,多次召集金融机构开会座谈,指导银行主动对接企业,推行“一项目一方案”,在确保合规性前提下,为收购项目贷款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如人民银行玉林市分行指导辖内金融机构为收购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进前期收购贷款各项工作,待项目相关材料办理完结后,实现第一时间同步投放贷款,大大加快了项目落地速度。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将按照总行工作要求,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工具,继续支持地方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和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促进地方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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